详细信息:
股权转让告知书
致北京泛亚百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各股东:
本人黎楠拟将拥有的北京泛亚百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泛亚百润公司)8%股权进行转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股权转让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出让股权及价位:本人拟将持有的北京泛亚百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 8 %的股权(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8万元),以人民币 10万 元(大写:拾万圆整)的价格出让,需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。
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泛亚百润公司《公司章程》第二十条、二十一条有关规定,请泛亚百润公司其他股东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同意本人对外转让股权。如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答复的,视为同意本人转让股权;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按前述第一条的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三、为保障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,泛亚百润公司其他股东愿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,请自收到本告知书后30日内,以书面方式向本人明示答复受让意向。如有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请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;协商不成的,应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。
请各位股东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,确定在上述同等条件下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拟出让的股权;逾期未答复的,视为同意上述转让。符合受让条件时,本出资人将要求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。
本人委托北京默合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股权转让事宜,由其负责代为解答、办理,泛亚百润公司股东的书面答复请以邮寄信函/电子邮件(任选一项)方式送达。
相关回复请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下列地址(其它地址与方式无效):
一、快递方式:
收件人:北京默合律师事务所
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1008-B四惠大厦2023-2024室
电话: 010 6500 0966、173 1618 8117
二、电子邮箱: zhouwenfalv@163.com
特此告知!
黎楠
2020 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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